黄志千 中国空军高速歼击机之父,1937届院友
黄志千(1914.1.24-1965.5.20),江苏淮阴人。飞机设计专家。1937年毕业于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。历任成都空军第11 修理厂修造课课员,云南垒允中央飞机制造厂发动机支厂试机员,四川新津空军第一修理厂装配股长,华东军区航空工程研究室工程师,沈阳飞机制造厂工程师,第二机械工业部航空工业局设计科代理科长,沈阳飞机设计室研究室副主任工程师,航空研究院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总设计师。被中央军委追认为烈士。
他致力于中国飞机设计事业。他以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智慧,在修理、仿制飞机的基础上,主持参与我国自行设计的第一架(喷气式)飞机,开辟了我国自行设计飞机的先河;他参与撰写了“62式(米格-21型)飞机设计工作中的主要技术问题和研究计划”的技术报告,使我国的航空工业稳步地迈上了自行设计马赫数为2倍音速歼击机的新阶段;以他指导的原定方案建成的燃油试验设备,成为我国第一个燃油试验台;他严谨求实,在飞机设计实践中,培养了一大批科学技术人才,为我国的飞机设计研制事业,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。被誉为“中国空军高速歼击机之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