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2024年“宝钢优秀教师奖”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,爱岗敬业,师德高尚,治学严谨,教书育人。无师风师德失范行为。
2.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,近三年(2021-2022学年、2022-2023学年、2023-2024学年)须“连续”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;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,且教学效果好,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。
3.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,在教学内容、教材、方法、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,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,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,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、专著等。
4.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“五种能力”的培养,并取得显著成效;其直接培养、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、竞赛、设计、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,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。
5.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,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。
6.已获得宝钢教育奖者,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奖项。(三年以前获得了宝钢优秀奖但未获得特等或特等提名奖的教师,今年可单独申报学校的宝钢特等奖提名人选,此类教师“不参与”宝钢优秀奖的4个名额的竞争。)
7.获得过学校教书育人奖和“佳和优秀教学奖”、“佳和优秀青年教师奖”等奖项的老师,院系可优先推荐。
三、获奖名额
学校今年推荐宝钢优秀教师奖的名额为5名,其中含1名宝钢特等奖的提名名额。
四、申请办法与评选程序
今年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分为两轮。第一轮评选由学院(系)组织。第二轮评选由学校组织。评选程序如下:
1.教师申报
学院(系)应接受本单位所有满足上述基本条件教师的报名。申请人必须参加学院(系)组织的第一轮评选。
2.第一轮评选
学院(系)根据教师的工作和本人申报,民主评议,按“参评名额”数量推荐候选人,并确定学院(系)的排序。
学院(系)通知所有推荐候选人填报电子版的《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》(附件1)。将《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评审表》、《院系候选人推荐名单》(附件2)电子版于7月4日上午10:00提交至学院本科办。
3.第二轮评选
第二轮评选由学校组织,对“宝钢优秀教师奖”的参评候选人进行评选并确定获奖者。最终的获奖者名单经公示后报请主管校长批准。